(近日在threads見到一個post,讓我重温了一些知識。記得十年前有人問我一年FOMC有多少次,我都是答錯...)
在金融業中,買方(Buy Side)與賣方(Sell Side)是構成金融市場運作的兩大核心陣營。
買方指的是「擁有資金並尋求投資回報」的機構。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管理自己或客戶的資產,透過研究、分析並買入各類金融資產(如股票、債券、房地產、私募股權等)來獲取超額回報或達成資產增值。
常見的買方機構:
共同基金(Mutual Funds):如富達(Fidelity)、貝萊德(BlackRock)。
避險基金/對沖基金(Hedge Funds):如橋水基金(Bridgewater)。
私募股權基金(Private Equity, PE) / 創投(Venture Capital, VC)。
主權財富基金(Sovereign Wealth Funds):如新加坡淡馬錫、中投公司。
退休基金/養老金(Pension Funds)。
保險公司(Insurance Companies)的資產管理部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