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以前做過調研,在這裡記載。
賭場的商業模式可以簡單分為貴賓廳及中場,VIP客戶的每單下注金額大,但下注之後要給疊瑪仔佣金。中場博彩下注比較少,所以營運成本相對高一些,但不需要支付任何仲介傭金,因此EBITDA率相對來說會高得多。
博彩稅39%,兩者一樣,但營運成本VIP是10-15%,中場則達到15-20%。前者VIP的EBITDA約6-11%,但中場有41-46%。
博彩稅是線性變化的,刨掉之後是相對固定的成本。自從2003年國內陸續在22個省市的49個城市實施“個人遊”政策之後,博彩稅收大幅增加。
2014年,因為Anti-corruption,博彩收入大幅降低,而且對VIP業務的打擊尤其大。除此之外,澳門的博彩稅相比其他國家沒有競爭力,因此其他國家可以給疊瑪仔更多的回佣,去吸引VIP客戶,分流澳門的VIP客源。
賭場紛紛轉型去做中場業務,中場業務占營收比例已經基本到了大半。
由於中場業務是難以有較大的浮動的,因此在澳門賭收大牛市時,金沙的上升動力也會相對其他賭場出現一定折扣。
(網上的資料是澳門一般賭廳佣金百份比為0.7至1.25%。)
提醒下,
回覆刪除不是40%的佣金
多謝師兄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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